星期一, 8月 29, 2005

其實我不太清楚

究竟是因為什麼才會令兩個人走在一起?

對我而言,可能是出於別人的要求。
當別人對我好的時候,我總是受不了誘惑,把自己投入去。就算不太清楚自己究竟喜不喜歡,最後還是會在別人的鼓動下答應了別人的要求。
然後,一段日子之後,後悔。
我不知道這會否又是一個循環,只知道我討厭這樣的習慣。
我是不太理性或是一直太依賴一刻的感性。
重申一次,對於二人世界,我是可有可無的。
情況就像我是一個待業者,有公司給我一份合約的話,如果不是太差的話,我就會考慮了。當然,簽了約之後我會好好的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,不會令老闆失望。但如果又有另一間公司提供更優厚的條件,我可能會跳槽的。
在戀愛的國度裡,我是缺少了commitment的。
雖然身邊的人都不認同我這樣的做法,以為我是太自我中心,不理別人的感受,這樣的騎牛搵馬的心態簡直就是可恥。但如果大家都認為轉工跳槽謀求高薪厚職是沒有問題的話,為什麼在愛情這個範疇,同樣的行為就會變得十惡不赦了?

或許,我是太習慣沒有人愛的日子。於是,不懂得愛人。
因此,我是不值得別人愛我的,如果你現在才發現這個問題的關鍵其實還未遲,趁我未跳槽的時候把我革職就可以了。

ps. 我總是在傷害別人的。

2 Comments:

At 10:43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無意間看到這篇文章,你的心態我可以理解大概是因為我也是這種人吧...甚至懷疑過自己真高興有人的想法跟我一樣^^"對ㄚ如果有更好的待遇工作沒有理由不接受..我不是聖人..在情感裡會受到譴責莫過於是牽涉到道德仁義的問題吧!

 
At 10:19 上午, Blogger 愛葉者 said...

想不到如此舊的文章也有人回應。

人總會長大,今天看了自己以前所寫所感的,似有仿如隔世之感。其實,愛得不夠才會難以commite,愛得夠的話,根本不是問題。不過愛得夠不夠,也許就要看你的對象夠不夠好了。於是,也不要怪別人不夠愛你,要怪就怪自己不夠條件讓人愛。

願你能找到讓你深愛的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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