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2月 03, 2006

戲劇人生

想不到,我的人生也會如此戲劇化。

家中的小女孩因為受了太大的刺激,接受不了事實,於是,出現了失憶的情況,記憶回到了一月六日前後。(因為問她當時的事,她還是記得的)

於是上網找有關失憶症的資料,結果如下:

心因性失憶症 : 簡稱 {失憶症} 是一種選擇性的反常遺忘現象。
失憶症的症狀是 :
1.患者喪失對過去經驗的記憶,失憶現象是由心理原因而行成。
2.患者所喪失的記憶,有時只限於對某段時間的事情不能記憶,就是只記得舊事而忘記現在的。
3.患者所喪失的記憶,有的只限於對重要的事情沒有記憶,此種情形稱為{情節性失憶症}。
4.患者所喪失的記憶,有的是因遭受痛苦打擊之後,突然發生,過一段時間之後,也可能又恢復記憶。

心因性失憶症共有下列四種類型:
1.局部性失憶症:患者對某些創傷事件發生前後數小時內的情況,完全失去記憶
2.選擇性失憶:個人對某段時期發生的事情,選擇性地記得一些,遺忘某些
3.全盤性失憶:指個人完全忘記自己的生活背景,包括姓名、地址等
4.連續性失憶:指個人忘記自某一年或某一事件之前的過去經驗

醫生對於此,可以做的其實不多。
於是,要看她什麼時候記起來了。可能是數日,又可能是永遠。

發生過的始終是發生過,總不能一句忘記了就算。
如果這是用來逃避的藉口,更是很壞的做法。


我會盡量去搞清楚事情,最好可以和平解決。否則,可能要找她的父母把她接走了。

1 Comments:

At 9:55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Call her parents and let her go.

You should had never let her moved back in when you left her the first time. This is not a healthy relationship right from the beginning and now you are on the edge of leaving an ugly tail.

One day you will both find the right partner. I am a friend, and hope to see you both move on and be happy again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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