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1月 14, 2006

約會

跟她約會了,去了朗豪坊那間天幕下的餐廳(?),她如是說。

那個應該是郭少芸吧?那是什麼架子?就連我們習慣性地為食物拍一輯沙龍也不許?好算了,不拍就算了。反正,不想推介。

感覺還好。

原來愛一個人,可以令我放下自己。
我連自己也不顧了。

朋友們也許說得對,愛一個人,不必要求什麼身份名份,靜靜地在她身邊愛她就好了,不要令她有壓力。
時間可以證明一切。
我不應該太心急的。

保持現狀就好了。
順其自然。

1 Comments:

At 9:26 上午, Blogger Miss 抄抄 said...

不是啊
我那次去,郭少芸好好招呼
還跟我們說笑

可能他心情不好
大概是因為拿不到我最喜愛的女配角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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